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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风湿与妊娠

来源:以岭健康网 作者:小韩 时间:2003-07-10 点击:

  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多为女性,因此患者是否能结婚、妊娠是病人非常关心的问题。目前认为禁止结婚是完全没有理由的,应该用积极的态度来处理婚姻和妊娠问题。但是婚前应让对方了解本病的情况,并得到充分的理解。
  那么,妊娠究竞会给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带来哪些困难和危险呢?患者妊娠后由于骨盆周围的韧带松弛,子宫扩张,使得下背部压力过大,加之妊娠妇女的体重增加,使得病变关节受到更大的压力。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与患者能否妊娠也有密切关系。一般而言,活动期的病人不应妊娠,非活动期的病人,如病情较轻,无明显功能障碍时,则可以妊娠。虽然类风湿性关节炎是否有遗传性尚无定论,但根据有些调查,类风湿性关节炎遗传的例子也很多。此外,患者家庭的经济状况、家庭关系与患者能否妊娠也不无关系。
  早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,大都能成功地从阴道分娩。然而如果当病人的髋关节受到限制,骶髂关节和耻骨联合发生融合或骨盆出口狭窄时,必须考虑剖腹产。分娩过程对患者而言是一种很大的负担,因此,必须做好各种准备,医务人员应倍加关心。
  目前资料表明,类风湿关节炎本身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,然而母亲患有继发性干燥综合征、抗SSA阳性,可导致新生儿狼疮。约70%的类风湿关节炎妇女在妊娠期间病情可以改善,大部分在妊娠3个月病情缓解。尽管如此,妊娠期间病情仍会出现波动,而且大部分妊娠期间病情稳定的病人,多在分娩后复发。因此,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妊娠时的关键是如何用药的问题。
  对于非甾类抗炎药,妊娠前3个月及妊娠后期必须严格限制使用,妊娠中期必要时可以使用。哺乳期间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,如布洛芬等。妊娠期间禁止使用细胞毒药物,如氨甲喋呤、环磷酰胺等,金制剂、青酶胺、雷公藤等也最好不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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